四川金堂警方处罚小孩被盗器官造谣者500元

2012年11月29日03:59  成都商报

  “金堂孩子器官被盗”是谣传! 追踪

  成都商报讯 (记者 蓝岚) 网传“金堂平桥乡发生多起小孩被抢,并被盗取器官的事件”,经金堂县公安局查证,该帖纯属谣言。昨日,成都商报记者从金堂警方获悉详细案情,这起谣言源于平桥乡一名男孩失踪,在其失踪期间,当地便流传各种传言,最终确认男孩为溺水身亡。目前,造谣者被治安处罚500元,成为金堂传谣受罚“第一人”。

  谣言这样产生

  10岁男孩失踪 “恐怖传言”蔓延

  据金堂警方介绍,11月上旬,网监民警发现一条微博,微博称,“金堂平桥乡发生多起小孩被抢,并被盗取器官的事件”,这条微博还赤裸裸地描述小孩器官被摘后的惨状,营造恐慌氛围。

  金堂网监迅速与平桥乡派出所联系,对这条微博的内容展开核实。经过多方走访,民警了解到乡里有一名男孩失踪,经过村民的口耳相传,最后便演变成“多起小孩被抢并被盗取器官”的恶性事件。为了消除恐慌,民警在进行辟谣的同时,积极寻找该名失踪男孩。几天后,这名男孩的遗体被发现,为“溺水身亡”。

  据平桥乡村民介绍,这名男孩失踪期间,谣言在当地传播很广,很多家长都不敢让孩子单独出门。甚至,一些在外地打工的村民也有耳闻,打电话回来询问详情。

  传谣后果

  传谣受罚第一人 治安处罚500元

  当“恐怖传言”被证实为谣言后,警方便积极进行解释工作,消除恐慌。岂料,微博上又出现相似内容,金堂警方于前日通过微博进行辟谣。

  为避免谣言对社会安定造成影响,警方寻找到谣言的制作者和传播者。当他们找到首名在微博传谣的袁某时,他还在外地打工。当他听说村里有男孩失踪的消息后,加工了一些捕风捉影的传言,编造出恐怖谣言。目前,袁某被治安处罚500元,成为金堂传谣受罚第一人。

  金堂警方介绍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,利用互联网制作、复制、传播不实信息,散播谣言等,都属于违法行为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散播谣言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最高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。民警提醒网友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不信谣、不传谣,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。

(原标题:造谣“孩子器官被盗”被治安处罚)

(编辑:SN04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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